重慶建筑工程律師分享對隱蔽工程驗收有哪些規定
在現實社會中,項目的實施要經過一定的過程。工程完工就驗收,合格就通過,否則就裝修。那么民法典中對隱蔽工程驗收有哪些規定呢?以下回答由華綠提供。com 小編。
1.《民法典》對隱蔽工程驗收有哪些規定
1.基礎工程施工前,必須與已安裝合格的衛生、通風、電氣工程完成驗收和交接手續。
2.基礎工程選用材料的品種、規格、質量、成型尺寸、結構和固定方法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現行材料標準。
3.基礎工程的防水、防潮、防火、防腐處理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施工規范。
4.基礎工程焊接件的焊縫必須符合鋼結構施工規范和設計要求。
5.基礎工程中使用的高強度螺栓的形式、規格和技術條件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相關標準。
6.檢驗方法:查看檢驗報告及相關數據。
第六十一條交付竣工驗收的建設工程,必須符合規定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,具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簽訂的工程保修書,并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條件。
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,方可交付使用;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,不得交付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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